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32.“能巧设图案,用金、银、铜去制作”表为了代表良善和真理的内层和外层,它们构成一个受意愿驱动的理解力,因而构成源于爱的信。这从“巧设图案”、“制作”和“金、银、铜”的含义清楚可知:“巧设图案”或发明创造是指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参看9598, 9688节);“制作”是指从意愿发出之物(9282节),因为一个人所做的,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在此是从他的意愿通过他的理解力发出的,因为经上说“巧设图案去制作”;“金”是指良善,“银”是指真理(参看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874, 9881节);“铜”是指属世人或外在人的良善(425, 1551节)。所以“金、银、铜”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内层和外层;“金”表示内层良善,“银”表示内层和外层真理,“铜”表示外在良善。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这些良善和真理的一个代表,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比撒列要制作的一切事物都是具有代表性。
由此明显可知,“能巧设图案,用金、银、铜去制作”表示为了代表良善和真理的内层和外层,它们构成一个受意愿驱动的理解力。它们之所以也是构成源于爱的信的事物,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与理解力有关,而良善属于爱,与意愿有关。之所以说“受意愿驱动的理解力”和“源于爱的信”,是因为理解力若不受意愿驱动,根本什么都不是。事实上,一个人理解,却不意愿的东西并不属于他自己的理解力,而是属于在他里面的另一个人的理解力;因此,这种理解力会逐渐消失。但当理解力受意愿驱动时,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理解力是属于这个人自己的,因为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这同样适用于信和爱;因为如前所述,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爱之良善与意愿有关。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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