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34.“能雕刻木头,能作各样的工作”表为了代表各种良善。这从“雕刻木头”和“各样的工作”的含义清楚可知:“雕像木头”是良善的一个代表,“木”表示良善(参看643, 2784, 2812, 3720, 8354, 9472节);“各样的工作”是指各种良善。之所以说“各种良善”,是因为良善有许多属和种。既有属天良善,也有属灵良善;既有内层良善,也有外层良善,外层良善存在于属世层和感官层;还有纯真的良善,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良善必须存在于一切真理里面,好叫它能成为真理。此外,存在于人里面的良善通过真理形成,或说被真理赋予形式;因此,良善变得多样化,并取了多种不同形式,甚至到了没有哪个天使、灵人或世人处于和别人一样的良善。天堂作为一个整体,就在于各种各样的良善。这种多样性使得这一位天使不同于那一位天使;因为如果数位天使拥有同一种良善,那么他们之间就没有区别。这些不同种类的良善被主以这种方式排列成序:它们一起构成一个总体的良善。要知道,神性良善因是无限的,故是一个整体(10261节);不过,它与天使、灵人和世人同在的质和量因着它在真理里面的接受而变得各不相同;因为真理限定良善,也就是说,它们赋予良善以具体品质;真理是许许多多,数不清的。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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