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336

10336.“凡心里

10336.“凡心里有智慧的,我把智慧放在他心里”表所有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从“心”、“心里有智慧的”和“把智慧放在心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心”是指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被称为他的意愿,由于构成人的爱的,也构成他的意愿,所以“心”也表示爱(关于“心”表示爱,可参看3635, 3883-3896, 9050;关于它表示意愿,可参看2930, 3888, 7542, 8910, 9113, 9300, 9495节);“心里有智慧的”是指一个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这是一个智慧人的标志,并且出于爱实践真理就是智慧(10331节),这是心里有智慧者的标志,并且出于爱实践良善就是内心的智慧;“把智慧放在心里”是指出于主,因而出于爱之良善做这些事,因为爱之良善来源于主。所有这样的人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良善和伴随良善的真理就是与他们同在的主;事实上,那些来源于主,因而属于主的事物也是祂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说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主是良善本身,这一点从祂自己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6, 17; 路加福音18:18, 19)
  那里还列举了爱与仁的善行: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弟兄”这个词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描述了良善的多样性(参看2360, 3803, 3815, 4121, 5409节);因此,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就是祂的弟兄(4191, 5686, 5692, 6756节)。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另一处: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由此明显可知“把智慧放在心里”是什么意思。
  在耶利米书,“将律法写在心上”意思也大致相同: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将律法写在心上”表示将神性真理赋予意愿,因而赋予一个人的爱。当这一切完成时,这个人就不再需要从记忆中提取神性真理;相反,属于爱的良善本身会使他凭直觉感知。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住在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就是这个样子(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必须简要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此处“把智慧放在凡心里有智慧者的心里”所表示的。凡爱主胜过一切,爱邻如己的,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如前所述,良善和真理就是主自己,所以当他们爱良善和真理时,也就是当他们出于爱而意愿并实行它们时,就是在爱主。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也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良善和真理就是邻舍。邻舍是一个人的同胞、本地社区、国家、教会和主的国;爱邻舍在于对这些的善意,也就是说,在于渴望它们的良善;因此,它们的良善就是那必须被爱的。当这良善被爱时,主就被爱,因为这良善源于主,或说主是这良善的源头。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仁爱的对邻之爱含有对主之爱在自己里面。如果这爱不在它里面,那么同胞、社区、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就是为了自我而被爱的,因而不是出于良善,而是出于邪恶被爱的;因为一个人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所行的,都来源于邪恶。为了自我而爱邻舍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利益和重要地位而爱他。目的决定了某件事是源于良善还是源于邪恶。目的就等同于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以之为目的。目的也等同于意愿,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会去爱。因此,某人行动所为的目的,或他的意图就是这个人自己;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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