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3.“云”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这从刚才关于“弓”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弓或这弓的颜色只出现在云中。如前所述,太阳的光线透过云的昏暗发光,正是这种昏暗本身被转换为不同颜色;因此,所产生的实际颜色取决于光线的明亮所触及的昏暗的性质。属灵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他来说,在此被称为“云”的昏暗是虚假,与其理解力的自我是一样的。当来自主的纯真、仁爱和怜悯被注入其理解力的自我时,这云就不再看似虚假,而是看似真理的表象和来自主的真理。因此就有了彩弓的形像。这种属灵的转换无法形容,除非人能通过颜色及其起源来理解它,否则,我不知道如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来解释。
对重生之人来说,这“云”的性质可从他重生之前的状态清楚看出来。人通过他以之为信之真理的东西而重生。人人都认为他自己的信条是真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种良心。因此,一旦他获得良心,那么违背他作为信之真理而牢记的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这适用于每个重生之人。因为许多人通过所接受的信条被主重生;并且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接受任何直接的启示,只接受那些通过圣言和圣言的讲道被植入的东西。但由于他们接受仁爱,所以主通过仁爱作用于他们的云。那时,光便从云中发出,如当太阳穿透云层时,会使云层更加明亮,并且变得五颜六色。这个过程还制造了云中之弓的形像。所以云层越薄,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多,这弓就越美丽;而云层越厚,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少,这弓就越不美丽。纯真会给它的美丽增色不少,可以说给颜色带来一种鲜活生动的明亮。
当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时,真理的一切表象就是笼罩他的“云”,因为圣言是照着表象说的。然而,只要他简单地相信圣言,并拥有仁爱,哪怕他停留在表象中,这云相对来说也是薄的。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正是在这云里面形成良心。此外,对真理的一切无知也是云;当人不知道信之真理是什么,一般来说,不知道圣言是什么,尤其没有听说过主时,他就在这云中。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在这云中形成良心,因为他的无知本身可能拥有纯真,因而拥有仁爱在里面。一切虚假也是云;不过,这些云是黑暗,要么存在于那些拥有虚假良心(参看1033节)的人身上,要么存在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身上。这些通常是各种类型的云。至于云的数量,人身上的云如此之多、如此之厚,以至于他若知道它们,必惊讶于来自主的光线竟能穿透它们,并且任何人都能重生。自以为有少量云的人,有时会有大量的云;而自以为有大量云的人,却有少量的云。
这类云与属灵人同在,但在属天人身上没有那么多,因为属天人拥有植入其意愿部分的对主之爱,因而不像属灵人那样从主获得良心,而是获得对良善的感知,并由此获得对真理的感知。当人的意愿部分能接受属天火焰的光线时,他的理解力部分就会被它点亮,他出于爱知道并感知系信之真理的一切。这时,他的意愿部分就像一个小太阳,光线由此传到他的理解力部分。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性质。但当人的意愿部分完全败坏,如地狱一般,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因此在他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如古教会成员,以及属灵教会的每个重生之人的情形)时,他的云层就是厚的,因为他没有能力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这种知识。与此同时,虚假,也就是云的昏暗或模糊,不断从他的黑色意愿部分,也就是从地狱经由它流入。因此,属灵人的理解力部分永远无法像属天人的那样被光照。这就是为何“云”在此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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