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3.“云”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这从刚才关于“弓”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弓或这弓的颜色只出现在云中。如前所述,太阳的光线透过云的昏暗发光,正是这种昏暗本身被转换为不同颜色;因此,所产生的实际颜色取决于光线的明亮所触及的昏暗的性质。属灵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他来说,在此被称为“云”的昏暗是虚假,与其理解力的自我是一样的。当来自主的纯真、仁爱和怜悯被注入其理解力的自我时,这云就不再看似虚假,而是看似真理的表象和来自主的真理。因此就有了彩弓的形像。这种属灵的转换无法形容,除非人能通过颜色及其起源来理解它,否则,我不知道如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来解释。
对重生之人来说,这“云”的性质可从他重生之前的状态清楚看出来。人通过他以之为信之真理的东西而重生。人人都认为他自己的信条是真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种良心。因此,一旦他获得良心,那么违背他作为信之真理而牢记的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这适用于每个重生之人。因为许多人通过所接受的信条被主重生;并且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接受任何直接的启示,只接受那些通过圣言和圣言的讲道被植入的东西。但由于他们接受仁爱,所以主通过仁爱作用于他们的云。那时,光便从云中发出,如当太阳穿透云层时,会使云层更加明亮,并且变得五颜六色。这个过程还制造了云中之弓的形像。所以云层越薄,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多,这弓就越美丽;而云层越厚,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少,这弓就越不美丽。纯真会给它的美丽增色不少,可以说给颜色带来一种鲜活生动的明亮。
当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时,真理的一切表象就是笼罩他的“云”,因为圣言是照着表象说的。然而,只要他简单地相信圣言,并拥有仁爱,哪怕他停留在表象中,这云相对来说也是薄的。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正是在这云里面形成良心。此外,对真理的一切无知也是云;当人不知道信之真理是什么,一般来说,不知道圣言是什么,尤其没有听说过主时,他就在这云中。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在这云中形成良心,因为他的无知本身可能拥有纯真,因而拥有仁爱在里面。一切虚假也是云;不过,这些云是黑暗,要么存在于那些拥有虚假良心(参看1033节)的人身上,要么存在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身上。这些通常是各种类型的云。至于云的数量,人身上的云如此之多、如此之厚,以至于他若知道它们,必惊讶于来自主的光线竟能穿透它们,并且任何人都能重生。自以为有少量云的人,有时会有大量的云;而自以为有大量云的人,却有少量的云。
这类云与属灵人同在,但在属天人身上没有那么多,因为属天人拥有植入其意愿部分的对主之爱,因而不像属灵人那样从主获得良心,而是获得对良善的感知,并由此获得对真理的感知。当人的意愿部分能接受属天火焰的光线时,他的理解力部分就会被它点亮,他出于爱知道并感知系信之真理的一切。这时,他的意愿部分就像一个小太阳,光线由此传到他的理解力部分。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性质。但当人的意愿部分完全败坏,如地狱一般,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因此在他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如古教会成员,以及属灵教会的每个重生之人的情形)时,他的云层就是厚的,因为他没有能力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这种知识。与此同时,虚假,也就是云的昏暗或模糊,不断从他的黑色意愿部分,也就是从地狱经由它流入。因此,属灵人的理解力部分永远无法像属天人的那样被光照。这就是为何“云”在此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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