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4.“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地”在此是指人的自我。这从前面的阐述(1036, 1038节)清楚可知。“地”表示人的自我,这一点从内义和整个思路也清楚可知。前面说到:“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这句话表示凡已重生之物;但此处的说法不同:“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从这里,以及“立约的记号”这句话的重复明显可知,此处表示某种不同的事物;事实上,“地”表示凡没有重生和不能重生之物,也就是人自我的意愿部分。
当人重生时,就其理解力部分而言,他属于主;但就其意愿部分而言,他属于他自己。这两部分在属灵人里面是彼此对立的。不过,尽管人自我的意愿部分是对立的,但它的持续存在仍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他理解力部分中的一切模糊,或他云的一切厚度皆源于它。它不断从那里流入,并且随着它的流注,其理解力部分中的云变厚;但随着它被移除,这云就会变薄。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人的自我。前面说明,“地”表示人的肉体部分,还表示其它许多事物,如前所示(16, 17, 28, 29, 82, 566, 620, 662, 800, 895节)。
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关系就像有两个人以前通过友谊的盟约而结合在一起,如上古教会成员的意愿和理解力那样,后来友谊破裂,敌意产生,如当人完全败坏了他的意愿部分时所发生的情形;之后,当重新立约时,敌对部分呈现出来,仿佛约是与它立的;但这约不是与它立的,因为它是完全对立和相反的,这约是与从它流入之物立的(如前所述,1023节),也就是与自我的理解力部分立的。立约的标志或记号乃是这样:主在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同在到何等程度,它的意愿部分就会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天堂和地狱的关系。重生之人的理解力部分凭主同在于其中的仁爱而成为天堂,而他的意愿部分则是地狱。主在这天堂同在的程度,就是这地狱被移除的程度。因为人靠着自己在地狱,靠着主在天堂。人不断从地狱被提升到天堂,并且他被提升到何等程度,他的地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因此,主同在的“记号”或标志就在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意愿正在被移除。这种移除只有通过试探和其它许多重生的手段才有可能实现。
1645.但天使的言语是无法形容的,远远超越灵人的言语,因为它超越了天使灵的言语;人只要活在肉身,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它。甚至连灵人界中的灵人们都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概念,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思考范围。天使的这种言语并不包含通过像灵人和天使灵所具有的那种观念来代表的事物,而是包含目的和从这些目的流出的功用,也就是事物的最初和最重要的元素。天使的思维被轻柔地引入这些目的和功用,并在那里经历无穷变化。来自主的相爱的良善以一种内在的快乐和幸福触及这种言语的每一个字,而源于这良善的信之真理则赋予它美丽和巨大的吸引力。目的和由此而来的功用就像极其柔韧的接受器皿,是存在于无法理解的属天和属灵形式中的令人愉悦并具有无数变化的主体。主将天使保持在这些思维中,因为主的国完全是目的和功用的国。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使只关注他的目的和功用,并不从这个人的思维中引出其它任何东西。其它一切事物,无论是精神层面的,还是物质层面的,他们都毫不关心,因为这些东西远在他们的兴趣范围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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