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4.“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地”在此是指人的自我。这从前面的阐述(1036, 1038节)清楚可知。“地”表示人的自我,这一点从内义和整个思路也清楚可知。前面说到:“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这句话表示凡已重生之物;但此处的说法不同:“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从这里,以及“立约的记号”这句话的重复明显可知,此处表示某种不同的事物;事实上,“地”表示凡没有重生和不能重生之物,也就是人自我的意愿部分。
当人重生时,就其理解力部分而言,他属于主;但就其意愿部分而言,他属于他自己。这两部分在属灵人里面是彼此对立的。不过,尽管人自我的意愿部分是对立的,但它的持续存在仍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他理解力部分中的一切模糊,或他云的一切厚度皆源于它。它不断从那里流入,并且随着它的流注,其理解力部分中的云变厚;但随着它被移除,这云就会变薄。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人的自我。前面说明,“地”表示人的肉体部分,还表示其它许多事物,如前所示(16, 17, 28, 29, 82, 566, 620, 662, 800, 895节)。
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关系就像有两个人以前通过友谊的盟约而结合在一起,如上古教会成员的意愿和理解力那样,后来友谊破裂,敌意产生,如当人完全败坏了他的意愿部分时所发生的情形;之后,当重新立约时,敌对部分呈现出来,仿佛约是与它立的;但这约不是与它立的,因为它是完全对立和相反的,这约是与从它流入之物立的(如前所述,1023节),也就是与自我的理解力部分立的。立约的标志或记号乃是这样:主在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同在到何等程度,它的意愿部分就会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天堂和地狱的关系。重生之人的理解力部分凭主同在于其中的仁爱而成为天堂,而他的意愿部分则是地狱。主在这天堂同在的程度,就是这地狱被移除的程度。因为人靠着自己在地狱,靠着主在天堂。人不断从地狱被提升到天堂,并且他被提升到何等程度,他的地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因此,主同在的“记号”或标志就在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意愿正在被移除。这种移除只有通过试探和其它许多重生的手段才有可能实现。
6831.“耶和华的使者向他显现”表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耶和华的使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使者”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参看6280节)。神性人身之所以被称为“耶和华的使者”,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当耶和华经过天堂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如同一位天使。因为整个天使天堂类似一个完整的人,被称作大人;前面众多章节末尾论述过这大人。因此,当神性本身经过天使天堂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在同祂说话的人眼前如同一位天使。这就是主降临前耶和华的神性人身。主的人身变成神性时也是耶和华的神性人身,因为主就是神性人身里面的耶和华自己。主的神性人身被称为一位“使者或天使”,这一点可见于前文(6280节);这一点也可从新约中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主说祂是“父差来的”,“差”表示发出;在希伯来语,“差”这个词用来表示一位使者或天使。主在相关经文中说祂是被“差来的”(参看马太福音10:40; 15:24;马可福音9:37;路加福音4:43; 9:48; 10:16;约翰福音3:17, 34; 4: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 10:36; 11:41, 42; 12:44, 45, 49; 13:20; 14:24; 16:5, 7; 17:3, 8, 18, 21, 2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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