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27.“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我曾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应许给那些从主拥有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教会。这从“起誓”和他们的“种”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当由耶和华来“起誓”时,“起誓”是指内在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确认(参看2842, 3375, 9166节),因而也指神性所作的一个应许,因为神性所应许的事也被祂确认。“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本身、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3245, 3251, 3305e,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10445节);他们的“种”是指那些从主拥有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自己里面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3373, 104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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