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527

10527.“我起誓

10527.“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我曾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应许给那些从主拥有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教会。这从“起誓”和他们的“种”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当由耶和华来“起誓”时,“起誓”是指内在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确认(参看2842, 3375, 9166节),因而也指神性所作的一个应许,因为神性所应许的事也被祂确认。“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本身、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3245, 3251, 3305e,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10445节);他们的“种”是指那些从主拥有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自己里面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3373, 10445节)。
  

属天的奥秘 #5604

5604.“你打发童

5604.“你打发童子与我同去”表他要依附于他,也就是说,依附于“犹大”所代表的教会良善。这从“打发与他同去”的含义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打发与他同去”是指依附于他,而非其他人,因为下文经上说“我为他作保。你可以从我手中追讨他”;便雅悯,即此处的“童子”,是指内层真理,如刚才所述(5600节)。之所以用“童子”这个词,是因为在圣言中,当与外在事物相比时,内层事物被称为“童子”或孩子,因为内层中的纯真超过外层中的,纯真由“小孩子或婴孩”,以及“童子或孩子”来表示(5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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