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4.“我看见它”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看见”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或说知道他的性质。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经上就会说主“看见”他,也说主向他“仰脸”。但当他不能重生时,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或向他仰脸,而是说主向他“转眼或掩面”,尽管转离的不是主,而是人。因此,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在这一节,经上没有说“我”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而是说“弓必现在云中”的时候。这适用于主“看见”,如同适用于祂“记念”一样;“记念”在内义上表示怜悯(对此,参看840, 1049; 以及626节)。
第二十三章
2894.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5,14)
很少有人知道“圣言”在此表示什么。从每个具体细节清楚可知,“圣言”就是主;但内义教导:“圣言”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圣言”因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也表示存在于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教会中关乎祂并来自祂的一切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圣言”因表示真理而表示一切启示,因而也表圣言本身或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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