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46.“为自己支搭在营外,离营却远”表远离这个民族本身感兴趣的外在事物。这从“支搭帐棚”和“营”的含义清楚可知。“支搭帐棚”是指提供并有序地安排、布置属于教会和敬拜的事物,因为“帐棚”表示教会、敬拜和圣言的神圣之物,如刚才所述(10545节);因此,“支搭帐棚”表示提供并有序安排、布置这些事物。“营”是指天堂和教会产生并遵循的天堂秩序。由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是该秩序的元素,故也表示包含它们的东西。“营”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形成营的“以色列人”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但当以色列人敬拜牛犊而不是耶和华时,他们的“营”就有了反面意义,即表示地狱的秩序,以及包含构成地狱的虚假和邪恶的东西。无论你说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敬拜和教会的外在事物,还是说地狱,都是一回事;因为敬拜是外在而非内在的人都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而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来自地狱。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摩西拿起帐棚,把它支搭在营外,离营却远,因为“帐棚”表示敬拜、教会和圣言的神圣,如前所述;又为何这些话表示远离以色列民族感兴趣的外在事物。
“营”表示天堂的秩序,“安营或扎营”表示按照天堂的秩序排列良善和真理(参看4236, 8103e, 8130, 8131, 8155, 8193, 8196节);因此,“营”表示天堂和教会,因为它们包含良善和真理(10038节),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地狱(10458节);此外,与内在之物分离的敬拜和教会的外在构成地狱(参看10483, 10489节);因为那些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之人根本不接受任何神性流注(10429, 10472节),因而不能拥有任何对主之信或对主之爱(10396, 10400, 10411节);他们只看向自己的爱,因而看向地狱(10422节),从而拜自己为神(10407, 10412节);以色列民族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373, 9391, 10396, 10401, 10407, 10492, 10498, 10500, 10533节的说明)。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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