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48.“于是,凡求问耶和华的,就到营外的会幕那里去”表关于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指示都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被赋予每个人,远离这个民族的兴趣所在的外在事物。这从“求问耶和华”、“会幕”和“营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求问耶和华”是指接受关于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的指示,因为向耶和华的一切求问都是为了接受关于这些事的指示;“会幕”是指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如刚才所述(10547节);“营外”是指远离这个民族感兴趣的外在事物(10546节)。由此明显可知,“凡求问耶和华的,就到营外的会幕那里去”表示关于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指示都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被赋予,远离这个民族的兴趣所在的外在事物。
之所以说“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是因为关于组成教会和构成敬拜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指示,都是从外在意义获得的;还因为求问主就是请教圣言;主存在于圣言中,因为圣言是由来自祂的神性真理构成的,祂与天使,也与接受祂的教会成员同住在祂的神性真理中。
说“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的另一个原因是,外在意义同时包含圣言的一切内在事物,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里面,如前所示(10547节)。这就是为何会在最末和最低事物里面给出答复、作出启示(9905节)。此外,用于敬拜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是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被赋予的。但它们只赋予那些在阅读圣言时从主获得光照的人。因为当他们如此行时,来自天堂的光就通过内在意义流入他们(参看9025, 9382, 9409, 9424, 9430, 10105, 10324, 10402, 10431节)。
之所以表示远离以色列民族的兴趣所在的外在事物,是因为圣言的外在意义在这个民族当中显得完全不同,因而以不同的方式被解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他们在其中看不到关于对主之信和对主之爱的任何东西,甚至看不到关于主自己或祂所提供的天堂的任何东西。他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涉及世俗和尘世事物,尤其涉及他们高于他人的显赫。原因在于,他们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之物不感兴趣;像这样的人无法从内在看到任何东西。从内在来看就是用天堂的眼睛从主来看。由此明显可知,对这个民族来说,圣言、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意义或外在远离真正的或就本身而言的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就内义而言,接下来直到11节描述的是这个民族的外在敬拜。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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