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1594.“他们,就是人与他的弟兄,便分离了”表示这些事物导致分离,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前面(13:8;1578节)已经说明“为弟兄的人”表示什么,即表示结合;因此,“人与他的弟兄分离”表示分离。人并不知道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其原因有很多: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另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是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造成了这种分离;对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也造成分离,只是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是因为他的生活就沉浸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这些事物永远看不到任何内层之物;内层事物能看到外层之物,但外层事物却无法看到内层之物。以视觉为例:内在视觉能看到何为外在视觉,而外在视觉却看不到何为内在视觉。或以理解力和理性为例:理解力和理性能感知何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及其性质,反过来却不行。人没有意识到或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其进一步的原因是,他不相信死亡时与肉体分离的灵的存在,几乎不相信被称为灵魂的内在生命的存在。事实上,当感官肉体人思想与肉体分离的灵时,他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将肉体视为生命的居所,并从以下事实确认这种观念,即:动物也有生命,但死后却没有继续活着,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考虑。这一切都是他活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的结果;就本身而言,这种生活与动物的生活差不多。唯一区别在于,人能思考并推理凡他所遇到的事;但他甚至不去反思这种动物所不具备,或说将他置于动物之上的能力。然而,这并不是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多数人都屈服于这种不信,学识渊博的人比简单人更甚。造成这种分离的主要原因是爱自己;爱世界也造成分离,但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的生活缺乏仁爱;当他的生活缺乏仁爱时,他怎能看到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生活如此违背天堂之爱呢?此外,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里面还有一种产生快乐的燃烧火焰,这种快乐如此触动一个人的生命,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它并不构成永恒的幸福本身。因此,许多人也认为永恒的幸福在于肉身生活结束后成为大的,被其他人,甚至被天使服侍;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服侍任何人,除非为了隐藏的动机,即服侍他们自己。在这种时候,他们声称他们只愿服侍主是一个谎言,因为那些以爱自己为动机的人甚至想要主也服侍他们,并且这种事越不发生,他们就越退离。因此,他们心里怀有成为主人自己并统治整个宇宙的渴望。当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是这个样时,不难想象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统治!这岂不是地狱的统治?因为在地狱,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他人。这就是隐藏在爱自己里面的东西,或说是爱自己的内在特征。由此可见爱自己是何性质,我们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即:它里面隐藏着对所有不像奴隶那样顺服它之人的仇恨。它因隐藏着仇恨,故也隐藏着报复、残忍、欺骗和其它许多难以启齿的邪恶。然而,相爱是唯一的天堂之爱。相爱在于一个人不仅说,还承认并相信他完全不配,是卑鄙污秽的东西,主以其无限怜悯不断把他从地狱拉回并扣留,尽管他总是试图,甚至渴望一头扎进地狱。他之所以需要承认并相信这一点,是因为这是真的。不是主或天使为了获得他的臣服而想叫他承认并相信这一点,而是为了防止他高抬自己,或因骄傲而膨胀,尽管他本来就是这样。这就像听到粪便自称是纯金,或粪堆上的苍蝇自称是天堂鸟。因此,一个人越承认并相信自己本来的样子,就越退离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并憎恶自己。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接受天堂之爱,也就是相爱;这爱就在于愿意服侍所有人。他们就是“最小的”所指的人,这些人在主的国里会成为最大的(参看马太福音20:26-28; 路加福音9:46-48)。这些考虑表明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主要是对自己的爱;而将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在一起的,主要是相爱;这爱永远不可能获得,除非对自己的爱退离,因为两者是完全对立的。内在人仅仅是相爱。人的灵本身或灵魂是死后活着的内层人。它是器官性的,因为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它就与肉体结合。这内层人,也就是他的灵魂或灵,不是内在人(译注:内在人英文是internal man;内层人英文是 interior man);但当内层人有相爱在里面时,这内在人就在这内层人里面。属于内在人的事物是主的,以至于可以说内在人就是主。但只要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过着相爱的生活,主就会赐予他天堂的自我,以致他只感觉他凭自己行善,所以内在人被归于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然而,那些彼此相爱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不是他们的,而是主的。他们承认并相信他们爱人如己的能力(尤其如果他们像天使,他们爱人胜己的能力)是主的恩赐;他们越不承认这恩赐是主的,就越远离这恩赐及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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