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4733.“说,我们不可害他的性命”表它必不遭到毁灭,因为它是宗教的生命。这从“害”和“性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害”是指毁灭;“性命”(即灵魂)是指生命(1000, 1005, 1436, 1742节),在此是指宗教的生命。对主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敬拜是宗教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所述(4731节)明显可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渴望敬拜他用自己的觉知和思维对其形成某种概念的东西,对感官人来说,甚至是他们能以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他们也不愿去敬拜,除非神性在其中。这是全人类的共性。因此,外邦人敬拜他们以为里面有神性的偶像,而其他人则敬拜他们以之为神明或圣徒的死人。因为若非有某种能刺激他的感官,就无法在他里面唤起任何东西。
那些声称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但对其又没有形像的概念之人大部分不承认任何神,而是承认自然,因为他们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基督徒当中众多有学问的人都是这样;还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因此,为防止远离神性,并变得肉体化的人敬拜木、石;也为了防止他们敬拜某个死人,因而敬拜这个人里面的某个魔鬼,而不去敬拜神自己,因为他们无法以任何方式感知到祂,因此为了防止教会的一切事物灭亡,以及人类连同教会一道灭亡,神性本身愿意披上人身,并将它变成神性。所以要让有学问的人当心,不要在思想主之人身的同时,认为它不是神性。否则,他们会给自己设置绊脚石,最终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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