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7680.“整整一昼一夜”表侵扰者的一切觉知,无论模糊的还是不模糊的,也就是说,有了毁灭。这从“昼”和“夜”的含义清楚可知:“昼”是指不模糊的觉知的状态;“夜”是指模糊觉知的状态。因为白天的时间段,即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对应于属聪明和智慧的启示状态(参看5672, 6110节),因而对应于觉知的状态,总体上的昼夜也是如此。“昼夜”在此之所以被称为觉知的状态,而非启示的状态,是因为侵扰的恶人没有启示,尽管他们仍有觉知。只要他们仍留有从自己所生活的教会那里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知识,他们就拥有觉知。因为他们通过真理和良善与那些住在天堂里的人交流。不过,一旦他们被剥夺这些知识,如他们经历荒凉时的情形,他们就不再拥有任何觉知。诚然,地狱里的人能证明他们的邪恶是正当的,也能证明他们的虚假是正确的;但这不是觉知。觉知就是看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以及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而视真理为虚假,视良善为邪恶并非觉知;反之,视邪恶为良善,视虚假为真理也并非觉知。凡如此行的人都没有觉知,只有幻想;这幻想产生一种觉知的表象,这些人由此知道如何通过诸如显明给感官并支持恶欲的那类观念来使得虚假和邪恶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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