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9.“这就是我在我与地上所有肉体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表示这是主在仁爱中不仅与教会成员同在,也与教会之外的人同在的标志。这从“所有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所有肉体”表示所有人,因而表示整个人类。所表示的是整个人类,包括教会之内的和教会之外的,这一点不仅从经上说“所有肉体”,还从经上没有像前面那样说“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清楚可知。这一点从经上加上“地上”这个词看得更清楚。
主在仁爱中与那些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同在,跟与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同在是一样的(对此,可参看932, 1032节)。事实上,祂更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没有像所谓的基督徒通常所有的那么大的云在里面。事实上,外邦人不知道圣言,也不知道何为主,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正因如此,他们不能反对主,也不能反对信之真理。因此,他们的“云”并不站在主和信之真理的对立面;当他们被光照时,这种云很容易被驱散。
而基督徒的云却站在主和信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云如此浓密,足以产生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云就是一片漆黑。那些亵渎信之真理之人的云甚至更黑,而外邦人无法做出亵渎的事,因为他们活在对信之真理的无知之中。人若不知道某种东西的性质或存在,是无法亵渎它的。这解释了为何得救的外邦人多于得救的基督徒,如主在路加福音(13:23, 28-30)中所说的;此外,祂还说,他们的小孩子都属于主的国(马太福音18:10, 14; 19:14; 路加福音18:16)。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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