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18.“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神性仁慈。这从“长久忍耐不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是指祂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因为“长久忍耐”表示长期容忍和忍受,而“发怒”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邪恶。当论及耶和华时,“发怒”之所以表示一个人的邪恶,是因为发怒的,是邪恶,从来不是良善;邪恶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从来不是存在于主里面的东西;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尽管如此,愤怒还是被归于主,因为当一个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由于邪恶而受到惩罚时,在他看来情况就是如此。由于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示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故可推知,这句话表示神性仁慈。
关于愤怒,要进一步知道,邪恶会发怒,但良善从不发怒;因为发怒就是向别人意愿邪恶,这是良善永远不可能做的事,因为良善在于向别人意愿良善。一切邪恶都含有敌意、仇恨、报复和残忍在自己里面;邪恶就在这些里面并从这些当中获得自己的快乐。此外,邪恶仇恨良善,因为良善反对它的快乐。因此,当邪恶无法伤害良善时(邪恶总是试图如此行),它首先会感到恼怒,然后就会发怒。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一个邪恶的人,意思都一样,因为邪恶存在于这人里面,如同存在于它的主体里面。邪恶因以这种愤怒的方式反对良善,故也如此反对神性;因为一切良善由于来自神性,故是与人同在的神性。这解释了为何一个邪恶的人总是向神性发怒,尽管表面上当着别人的面,他说得好像他不是。
他之所以如此说话,要么是因为假冒为善,要么是因为他希望神性在一切事上都迎合他,给他凡他想要的,甚至为了他而向他所仇恨的一切人报仇雪恨。但是,一旦他看到这一切没有发生,尤其是如果他本人因自己的邪恶而受到惩罚,他就会向神发怒,并且如此愤怒,以至于弃绝神,从心里诅咒祂。这一事实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那里,一个人照他的内在想法和愿望行事,而不是像在世时那样照他的外在伪装行事。在来世,惩罚附属于邪恶,可以说天生就在邪恶里面。“怒气”是指邪恶(参看6358, 6359节);怒气和邪恶被归于神,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存在于人里面,邪恶根本不来自神(9306, 10431节);邪恶自带惩罚(1857, 8214, 8223, 8226, 9048节)。
4075.“但我父亲的神向来与我同在”表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祂父亲的神”是指祂所拥有的神性;“与我同在”表示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当主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时,祂也就拥有了自己周围灵人与天使的社群;因为一切事照次序实现是祂的旨意。不过,祂为自己选择的是能提供服务的那类社群,并按祂的美意改变他们。然而,祂根本不从它们那里取任何良善或真理,并将其运用于自己身上,只从神性取得。祂还以这种方式将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并且逐步恢复,直到祂完全荣耀祂自己。灵人和天使的社群能提供服务,然而主并不从他们那里取任何事物,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
诸如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由此将功德置于善行的那类社群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良善的记忆知识,并从这种记忆知识引入关于没有功德、诸如源于神性的那类良善的智慧。这知识和源于它的智慧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只是通过他们获得而已。另举一例:自以为相当有智慧,却又推理良善与真理的真实可靠性的社群,基本上属于那些属灵的社群。他们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人的知识,并且相对于其他人,他们住在何等大的阴暗中,若非主怜悯他们,他们必要灭亡。他们还有助于将祂引入来自神性的更多事物,这些事物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而是通过他们获得。
再举一例:有些社群爱神,但却以为他们只有关注无限,并敬拜向他们隐藏起来的那一位神,才能爱祂。而事实上,他们无法如此行,除非他们通过某种概念使那无限变得有限,或在他们自己里面,通过有限的理性概念,将这位隐藏的神形像化,变得可见。否则,这就像是仰望黑暗,用爱拥抱笼罩在那黑暗里的东西,从而引发许多由各人自己的想法所产生的稀奇古怪、一知半解的观念。这类社群也能起到作用,即:将祂引入关于这些人的内层性质的知识和他们爱之性质的知识,以及对他们的怜悯,因为他们也无法得救,除非主人的人身也变成他们所仰望的神性。这种智慧并非出自这些社群,而通过他们出自神性。人所能举的其它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形。由此可见,“没有任何事物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取得,主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即来自祂自己”这样的说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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