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623

10623.“必在儿

10623.“必在儿子和儿孙身上察罚父亲的罪孽”表对邪恶和由它们产生的一系列虚假的弃绝和定罪。这从“察罚”、“父亲”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察罚”、是指对邪恶的抛弃和定罪,如下文所述;“父亲”是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3703, 5902, 6050, 10490节);“儿子”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1147, 10490节),因此,“儿孙”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一系列虚假。对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虚假的抛弃和定罪是指对那些陷入这类邪恶和虚假之人的抛弃和定罪;因为邪恶和虚假只存在于它们的主体里面,也就是存在于人里面。要知道,“儿子”表示邪恶的虚假,是因为他们所来自的“父亲”表示邪恶。至于什么叫邪恶的虚假,什么叫不属邪恶的虚假,可参看10109节提到的地方。
  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很容易相信,耶和华会在儿子和儿孙身上察罚父亲的罪孽,所以儿子要为父亲的邪恶而受惩罚。但这并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神性律法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父不可因子而被处死,子也不可因父而被处死;凡处死的都是因自己的恶(申命记24:16)。从这条律法明显可知,这些话不可照字义来理解。父亲,他们的儿子和儿孙表示那些陷入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一系列虚假之人,这一点从内义清楚看出来;就内义而言,父亲和儿子表示邪恶和虚假。当某个世人阅读圣言时,也会看见圣言含义的天使对此处的“父亲”和“儿子”没有别的理解。因为在天上,就是天使生活的地方,没有像世人当中的那种关于什么是父亲、什么是儿子的知识;那里的人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父亲,也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儿子。那里没有如在世上那样的出生。因此,当在圣言中,经上提到父亲和儿子时,天使就会想到属灵的出生,也就是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的出生。因此,他们将父亲理解为良善或邪恶,将儿子理解为真理或虚假,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父亲,邪恶是虚假的父亲。
  “察罚”之所以表示抛弃和定罪,是因为察罚在邪恶到达自己的终结阶段或完结之后,实际的定罪之前到来;在圣言中,“最后的审判”就表示这种实际的定罪。因为察罚就是检查一个人,以查明他真正的品性。但这一切发生在来世,具体地发生在每一个从世界进入来世的人身上,总体地发生在教会结束时所有人身上,如刚才所述(10622节)。关于察罚,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6588, 6895, 10509节)。
  

属天的奥秘 #1607

1607.“凡你所看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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