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48.“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表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这从“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是指与邪恶的虚假结合,因为“行淫”表示非法结合,“列族的神”表示邪恶的虚假。“神”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列族”表示邪恶(10638节)。之所以说“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从邪恶涌出来的。然而,并非由邪恶产生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确实是虚假,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是。因为虚假可以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同在;但这些虚假里面有良善,这就使得虚假的邪恶被移除。因此,这种虚假在天使面前不显为虚假,而是显为一种真理;因为天使们看的是信的内层,而不是它的外层。这就是为何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即便是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以过良善的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将他们所接受的宗教教义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都能得救(参看2589-2604节)。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行淫,或行淫”。这个词表示与真理的一种非法结合;“通奸”表示与良善的一种非法结合;因此,“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通奸”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对真理的歪曲以下面三种方式发生:⑴一个人过着邪恶的生活,却又承认教义的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真理里面,邪恶歪曲真理,因为邪恶从真理中驱散天上和神性之物,并植入地狱之物,由此产生歪曲。
⑵一个人一开始接受教义上的真理,后来又同意另一套教义的虚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身上,因为邪恶渴望并寻求虚假,急于抓住它当作真理。⑶如果一个在生活上陷入邪恶,在教义陷入虚假的人抓住属于另一套教义的真理,那么他也会歪曲真理,因为他承认真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只是为了某种利益、重要地位或名声而承认它们。
在圣言中,所有这些歪曲都被称为“淫行”和“淫乱”,因为“婚姻”表示一种合法的结合,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2727-2759节);因此,“淫行”表示一种非法的结合。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在此仅从中引用这两段,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你因你的名声就行淫,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行。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又在那上头行淫。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祭献给它们。你的淫行岂是小事?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于是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迦勒底的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15-17, 20, 26, 28, 29ff)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在年少时就行淫。阿荷拉就是撒马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在他们身上放纵淫行。她的淫行从埃及时她就没有撇弃。因为她年幼时,他们和她同寝。阿荷利巴闹恋爱比她更甚,加增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恋慕亚述人,她添加淫行,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的眼目一看见他们,就恋慕他们。巴比伦人就来到她那里,上了她爱情的床。(以西结书23:2-17)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它们连同对它们以及上述两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2466, 8904节)。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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