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59.“因为你是在亚笔月内出了埃及”表因为那时从地狱中得释放。这从“亚比月”和“出了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月”是指一个新状态的开始,如刚才所述(10658节);“出了埃及”是指从虚假的侵扰,因而从地狱中得释放(参看9292节,以及8866, 9197节提到的地方)。由此可见,逾越节也被称为无酵饼节,是为了纪念主将人类从地狱中释放出来而设立的。这种释放通过主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实现的(可参看10655节)。
在教会,大多数人以为主降世是为了通过十字架受难与父和解,然后祂为之代求的人将被接受。他们还以为,祂通过唯独凭祂自己成全律法而将人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否则,这律法就会将每个人定罪;因此,凡以信心和倚靠持守这种信仰的人都会得救。但那些但凡从天堂获得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以下想法是何等地错误,即:神性,也就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会把人类从祂自己身边赶走,并将他们判入地狱;祂必须通过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受难而得到和解;祂的怜悯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唤起;自此以后,只要以信心持守对这种和解的信仰,就没有人因自己所过的生活而被定罪;一切拯救都是通过出于怜悯所注入的信仰而实现的。那些思想并相信这些事的人根本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会说,但什么也不明白。因此,他们称这些事为秘密,要相信,但不要通过理解来明白。由此可推知,凡表明情况与他们所以为的并不相同的来自圣言的光照都被弃绝;因为来自天堂的光不可能进入由自相矛盾的观念所造成的这种昏暗盛行的地方。“昏暗”一词用来描述根本没有理解的东西。
但对那些获得光照的人来说,主赐下一种理解他们所信的事物能力。承认主,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是那些在阅读圣言时被光照,并拥有对圣言的一种理解的人,而不是那些声称自己相信,却不照之生活的人。因为主流入一个人的生命,并由此流入他的信,而不是流入与生命分离的信。因此,那些通过圣言被主光照的人明白,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人身来实现;因为祂能凭人身,不能凭没有人身的神性与地狱争战。他们还明白,祂降世也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以便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被祂恢复秩序的一切事物永远保持在这种状态下。人类的拯救由此而来,因为每个人都被地狱包围;每个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地狱。除非这些被主的神性能力击退,否则根本没有人能得救。这些就是圣言所教导,并被所有让主进入自己生命之人领悟到的事;如前所述,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并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参看从圣言所引用并说明的事9937, 10019, 10152, 10579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被引离邪恶,重生,从而得救都是一种怜悯的行为。然而,这种怜悯不是如人们所想的直接地,而是间接地运作,也就是说,是在那些远离邪恶,从而让来自主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入自己生命的人里面运作的。直接怜悯,就是只要神乐意,谁都能经历的那种怜悯违背神性秩序;违背神性秩序就是违背神,因为秩序始于神,祂在天上的神性就是秩序。当人们在自己里面接受秩序时,他们就得救了,这一切唯独通过照主的诫命生活而实现。人重生的目的,就是为了他能在自己里面接受天堂的秩序;重生通过信和信之生活,就是仁实现。凡拥有秩序在自己里面的人都在天堂,还呈现出一种天堂的形像;但是,凡没有秩序的人都在地狱,并呈现出一种地狱的形像。这一个绝无可能通过直接怜悯而被改变并转化为那一个,因为他们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良善拥有生命和天堂在自己里面,而邪恶拥有死亡和地狱在自己里面。这一个不可能转化为那一个,主在路加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在我们和你们之间,有大深渊限定,以致人想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此外,如果直接怜悯是可能的,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得救,无一例外,地狱也会不存在,因为主由于是爱本身,故是怜悯本身,爱本身愿意拯救所有人,不愿任何人死亡。
6866.“摩西对神说”表从神性和谦卑所领受的觉知。这从“说”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觉知,如前面频繁所述;“摩西”是指神之律法方面的主(参看6723, 6752, 6771, 6827节),“神”表示神性。这些话还暗示一种谦卑的状态,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摩西说:“我是谁,竟能到法老那里,将以色列人领出来呢?”由于“摩西”代表主,并且此处提及谦卑,故有必要说一说主在世时的谦卑状态。主在尚未变成神性的人身里面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谦卑的状态;相反,他在已变成神性的人身里面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无法处于谦卑的状态,因为祂在同等程度上成为神和耶和华。祂在尚未变成神性的人身里面时之所以处于谦卑的状态,是因为祂从母亲所取的人身因着遗传而为邪恶,这人身若不处于谦卑的状态,就无法接近神性。因为人在真正谦卑的状态下会放弃凭自己思考凭自己思考或做任何事的一切能力,把自己完全交给神性,在这种情况下接近神性。诚然,神性在主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但祂的人身越是处在从母亲遗传来的东西中,这神性就似乎越遥远。因为在属灵和属天的事物上,正是状态的相异性造成了这种遥远和不同在;而正是状态的相似性造成了接近和同在;正是爱造成了相似性和相异性。这一切表明主在世时存在于祂身上的谦卑状态从何而来;但后来,当祂脱去从母亲所取的人身,并且脱得如此彻底,以致祂不再是她的儿子,并披上神性时,谦卑的状态就结束了,因为那时,祂与耶和华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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