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84.出埃及记34:28-35.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又四十夜;也不吃饭,也不喝水。他将这约的话,就是十句话,写在版上。于是,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在从山上下来、两块法版在摩西手里的时候,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亚伦和以色列众人看见摩西,看哪,他的面皮发光;就怕挨近他。摩西叫他们来,于是亚伦和会众中所有的首领都回到他那里,摩西就与他们说话。随后,以色列众人都近前来,他就把耶和华在西乃山告诉他的一切话都吩咐他们。摩西与他们说完了话,就用帕子蒙上脸。每逢摩西进到耶和华面前与祂说话的时候,就揭去帕子,直到他出来为止;他出来,便将所吩咐的告诉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看见摩西的脸,他的面皮正发光,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脸,直到他进去与耶和华说话。
“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又四十夜”表在教会、敬拜和圣言在一个内在层面上存在之前的试探。“也不吃饭,也不喝水”表在此期间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不会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他将这约的话写在版上”表圣言,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就是十句话”表它里面的一切神之真理。“于是,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表内在之物进入圣言、教会和敬拜所取的外在形式的流注。“(在从山上下来)两块法版在摩西手里的时候”表圣言的一个代表。“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亚伦和以色列众人看见摩西”表那些兴趣在于没有内在事物的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事物之人的一个发现。“看哪,他的面皮发光”表内在之物通过外在之物闪耀。“就怕挨近他”表他们无法忍受像这样的一个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形式。“摩西叫他们来”表这个民族靠近外在形式。“于是亚伦和会众中所有的首领都回到他那里”表那些兴趣在于没有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然而又代表内在事物之人当中的首要人物。“摩西就与他们说话”表教导。“随后,以色列众人都近前来”表所有兴趣在于没有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然而又代表内在事物的人。“他就把耶和华在西乃山告诉他的一切话都吩咐他们”表关于从天上所揭示、将要被代表的首要真理的一个命令。“摩西与他们说完了话”表关于将以外在形式来代表的首要真理的教导发出之后。“就用帕子蒙上脸”表教会、敬拜和圣言所取的内在形式并未显现给以色列民族,只向他们显现了没有内在的外在。“每逢摩西进到耶和华面前与祂说话的时候”表当来自主的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并且外在之物接受指示时,外在之物的状态。“就揭去帕子,直到他出来为止”表那时的一种光照的状态。“他出来,便将所吩咐的告诉以色列人”表向那些兴趣在于没有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传达他通过内在之物所接受的指示。“以色列人看见摩西的脸,他的面皮正发光”表诚然,以色列民族承认圣言里面有某种内在之物,但他们不想知道它的性质。“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脸”表因此,内在事物向他们关闭。“直到他进去与耶和华说话”表即便他们接受教导。
10083.“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从“作为摇祭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摇一摇”是指赋予生命,因而是指(存在于某种事物中的)生命;由于经上说“在耶和华面前”,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赋予生命,也就是赋予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摇一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们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利未记23:10, 11)
“庄稼”表示当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存在时的一种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良善的状态(参看9295节);“初熟的庄稼一捆”表示集体构成该状态的一切;因此,“祭司摇一摇”表示被赋予生命以接受一种赐福;因为一切赐福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从神拥有生命在里面
民数记:
亚伦要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他们事奉耶和华。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献给耶和华。此后利未人要进会幕服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于是利未人得了洁净,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亚伦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民数记8:11, 13, 15, 21)
由此可见“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什么,即:通过承认赋予生命,承认是信的第一个阶段,因而是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第一个阶段。诚然,知识先于承认到来,但知识没有丝毫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除非它变成承认,然后变成信。利未人代表服事良善的真理,而亚伦代表它们所服事的良善;这就是为何他们被“摇一摇”,也就是被赋予生命。这也解释为何经上说,他们要“洁净”,因为真理若要服事良善,就必须拥有来自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首先通过承认流入。
在摩西五经中,“金子的摇祭”所表相同:
他们都来,连男带女;各将胸前针、鼻环、戒指和手钏,各样金器都带来;各人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出埃及记35:22)
“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表示通过承认它是耶和华的,也就是说,是主的而赋予生命。“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这种行为所对应的东西,因为一切动作皆对应于一种思维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行进、旅行和类似移动都表示生命的状态(3335, 4882, 5493, 5605, 8103, 8417, 8420, 8557节)。
约翰福音:
毕士大的池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浸到里面,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约翰福音5:2-7)
“搅动那水”在此同样表示通过承认和信而赋予生命,因而也表示通过真理洁净。“移动”表示生命状态(参看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 9440, 9967节);“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一切洁净都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8节);痊愈代表属灵生命的恢复(参看8365, 9031e节)。
由于“在亚伦的手掌上摇一摇”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而赋予生命,故必须简要说一说这种承认和由此而来的信。
当病人得医治时,主常说,他们要“有信”、“照着他们的信给他们成全”(如马太福音8:10-13; 9:2, 22, 27-29; 13:57, 58; 15:28; 21:21, 22, 31, 32; 马可福音5:34, 36; 10:49, 52; 路加福音7:9, 48-50; 8:48; 17:19; 18:42, 43)。主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一个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是世界的救世主;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真理或良善,因而能从那里接受信。由于这是首先和最重要的事,所以当主降世时,为叫自己可以得到承认,祂在医治病人时首先会问他们的信,那些有信的人就得了医治。这信就是,祂是那要降世的神的儿子,祂有医治和拯救的能力。此外,主在世时对疾病的一切医治都表示属灵生命的医治,因而表示属于拯救的事物(8364, 9031e, 9086节)。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于属灵生命的一切事当中的第一件事,是教会最基本的特征,还由于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或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凡不信祂的,没有永生(如约翰福音1:1, 4, 12, 13; 3:14-16, 36; 5:39, 40; 6:28-30, 34, 35, 40, 47, 48; 7:37, 38; 8:24; 11:25, 26; 20:30, 31)。但祂同时也教导说,照祂的诫命生活,以便由此产生的生命构成其信的人拥有对祂的信。阐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并证实这一事实:对主的承认和对一切救恩皆来自祂的承认构成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开始。“在亚伦手掌上摇一摇”就表示生命的这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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