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29.“六日要作工”表一个人被主重生的第一个状态,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荣耀的第一个状态。这从“六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日或安息日之前要作工的“六日”是指一个人被主重生的第一个状态,就是一个人拥有真理,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并卷入争战时的状态(参看8510, 8888, 9431, 10360节)。它还表示主在世用神性真理与地狱争战,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时,其人身的荣耀的状态(参看10360节)。因为人在被主重生时,会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存在于他拥有真理,并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之时,第二种状态存在于他拥有良善,并出于良善看到并热爱真理之时。在第一种状态下,诚然,此人被主引导,然而是通过他自己的东西被引导的;因为出于真理行动就是出于人里面的那些东西行动;而出于良善行动就是出于主行动。
由此明显可知,人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通过真理引向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并引向主。因为结合在一起的一切事物都有作用和回应,作用的是良善,回应的是真理。然而,真理从来不会自动作出回应,只是被良善驱使作出回应。因此,只要真理接受良善,它就对良善作出回应;只要作出回应,它就与良善结合。由此也可推知,在一个人与主结合之前,主通过真理鞭策他朝向自己;只要此人允许自己被引导,他就与主结合。事实上,神的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合乎良善,因为真理出自良善。此人由此拥有感知,而感知本身就是一种回应,或说本质上是一种回应的形式。允许自己被鞭策,或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就是照真理生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六日作工或劳碌”所表示的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是怎么回事。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