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3.“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表示由此产生的歪曲。这从“裸露”或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当信之真理不再与人同住,尤其在他里面被歪曲时,他就被称为“因喝醉酒而赤身”。信之真理本身好比遮盖仁之良善,或仁爱本身的衣服;因为仁爱是身体本身,因此真理是它的衣服;或也可说,仁爱是灵魂本身,信之真理则如同身体,也就是灵魂的衣服。在圣言中,信之真理也被称为“衣服”和“遮盖”,故在23节,经上说“闪和雅弗拿件衣服,遮盖父亲的赤身”。属灵事物相对于属天事物,如同包裹灵魂的身体,或如同包裹身体的衣服;事实上,在天堂,衣服就代表属灵事物。在本节,经上说“他裸露着”,故这表示他丧失了信之真理,因为他想要通过感官证据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来探究它们。在圣言中,“因喝醉而露体”表示类似概念,如耶利米哀歌:
住乌斯陆地的以东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们祼体的有祸了。(哈巴谷书2:15)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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