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3.“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表示由此产生的歪曲。这从“裸露”或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当信之真理不再与人同住,尤其在他里面被歪曲时,他就被称为“因喝醉酒而赤身”。信之真理本身好比遮盖仁之良善,或仁爱本身的衣服;因为仁爱是身体本身,因此真理是它的衣服;或也可说,仁爱是灵魂本身,信之真理则如同身体,也就是灵魂的衣服。在圣言中,信之真理也被称为“衣服”和“遮盖”,故在23节,经上说“闪和雅弗拿件衣服,遮盖父亲的赤身”。属灵事物相对于属天事物,如同包裹灵魂的身体,或如同包裹身体的衣服;事实上,在天堂,衣服就代表属灵事物。在本节,经上说“他裸露着”,故这表示他丧失了信之真理,因为他想要通过感官证据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来探究它们。在圣言中,“因喝醉而露体”表示类似概念,如耶利米哀歌:
住乌斯陆地的以东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们祼体的有祸了。(哈巴谷书2:15)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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