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738

10738.在说这些

10738.在说这些事之前,他们以为我们的团队也是由那些想以关于神的三位观念来混淆他们的人组成的。因此,听完这些话,他们说,神(他们现在称神为主)所差来的使者也来教导他们关于祂的事;但他们不愿让干扰他们的访客进来,尤其那些在神性上持三位格观念的人。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此神性是一体,不是三者的一致,除非那些如此坚持的访客准备像思想一位天使那样思想神。也就是说,在这一位天使里面有一个不可见的生命至内在的层面,他在这个至内在层面上思考并变得智慧;他里面还有一个在一个人形式里面的生命外在层面,他在这个外在层面上观看和行动;他里面又有一个来自他自己的生命发出,也就是一个围绕他的爱和信的气场。因为凭从每个灵人或天使那里发出的生命气场,其爱和信的品质从远处就能被察觉出来。就主而言,他们说,来自祂的生命发出就是充满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本身,因为在爱和信的生命里面的本质存在来自祂。
  听完这些话,我被引导说,关于三位同时又一位的这样一种观念与天使对主的观念是一致的,它来自主对于祂自己的亲自教导。因为祂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也信父,并认识祂;还教导说,保惠师(祂称之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从祂发出,并且不是出于祂自己,而是出于主说话,因此,祂表示神性发出。
  我继续说,对三位同时又一位的这种观念与主在世时的生命存在和显现是一致的。祂生命的存在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那一位。源于这存在的生命的显现是身体形式上的人身。每个人从他的父亲那里所获得的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源于这存在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人。
  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一项努力和由此产生的行为之间的关系。因为行为是付诸实施的努力,因此这二者为一。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付诸实施的努力被称为行为。身体是使用它的意愿行动所用的工具;工具和它的使用者在行动中合二为一。灵魂和身体也是如此。
  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持有这样一种观念;他们从这种观念知道,主凭在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源于父的灵魂的能力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此外,在基督教界处处被接受的信仰与此无异,因为这信仰教导说:“正如身体与灵魂为一人,神与人在主里面也为一基督。”由于这就是主里面的合一或一体,所以祂不仅灵魂复活,而且与任何人不同的是,就祂在世时所荣耀的身体而言,祂也复活了。祂也教导了门徒这一点,当时祂说:
  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这解释了为何教会承认祂的人性全在于圣餐的圣礼中,这种承认是不可能的,除非祂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些灵人对这些事理解得很好,因为这些事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他们还说,唯独主拥有天堂里的权柄,因为天堂是祂的。对此,我被引导回答说,教会也从主自己的口中知道这一点,祂在升天前说:
  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属天的奥秘 #10645

10645.“不可向

10645.“不可向别神下拜”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这从“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崇拜和敬拜。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而不是别人,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用来表示主(参看9315, 9373节提到的地方);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并且是独一的神(9194节)。之所以说要以“信和爱”来敬拜主,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要么源于爱。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因为真理属于信;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因为良善属于爱。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
  不过,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就是以信敬拜主;当他们爱主时,就是以爱敬拜祂。然而,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也不仅仅在于爱;相反,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如此行的人,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其他人都说,他们信主,但其实并不信祂;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但其实并不爱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原因在于,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事实上,在一个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真理不会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此外,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而不是他理解,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事实上,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行在主面前。
  此外,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也就是说,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简言之,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
  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能看出,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由此可见,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构成他的信,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那么可推知,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主与此人同住,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或说属于主;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还是说热爱,意愿都一样;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
  由此可见,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引向天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主在他里面;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
  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24)
  别处:
  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9, 10, 14)
  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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