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38.在说这些事之前,他们以为我们的团队也是由那些想以关于神的三位观念来混淆他们的人组成的。因此,听完这些话,他们说,神(他们现在称神为主)所差来的使者也来教导他们关于祂的事;但他们不愿让干扰他们的访客进来,尤其那些在神性上持三位格观念的人。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此神性是一体,不是三者的一致,除非那些如此坚持的访客准备像思想一位天使那样思想神。也就是说,在这一位天使里面有一个不可见的生命至内在的层面,他在这个至内在层面上思考并变得智慧;他里面还有一个在一个人形式里面的生命外在层面,他在这个外在层面上观看和行动;他里面又有一个来自他自己的生命发出,也就是一个围绕他的爱和信的气场。因为凭从每个灵人或天使那里发出的生命气场,其爱和信的品质从远处就能被察觉出来。就主而言,他们说,来自祂的生命发出就是充满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本身,因为在爱和信的生命里面的本质存在来自祂。
听完这些话,我被引导说,关于三位同时又一位的这样一种观念与天使对主的观念是一致的,它来自主对于祂自己的亲自教导。因为祂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也信父,并认识祂;还教导说,保惠师(祂称之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从祂发出,并且不是出于祂自己,而是出于主说话,因此,祂表示神性发出。
我继续说,对三位同时又一位的这种观念与主在世时的生命存在和显现是一致的。祂生命的存在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那一位。源于这存在的生命的显现是身体形式上的人身。每个人从他的父亲那里所获得的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源于这存在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人。
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一项努力和由此产生的行为之间的关系。因为行为是付诸实施的努力,因此这二者为一。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付诸实施的努力被称为行为。身体是使用它的意愿行动所用的工具;工具和它的使用者在行动中合二为一。灵魂和身体也是如此。
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持有这样一种观念;他们从这种观念知道,主凭在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源于父的灵魂的能力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此外,在基督教界处处被接受的信仰与此无异,因为这信仰教导说:“正如身体与灵魂为一人,神与人在主里面也为一基督。”由于这就是主里面的合一或一体,所以祂不仅灵魂复活,而且与任何人不同的是,就祂在世时所荣耀的身体而言,祂也复活了。祂也教导了门徒这一点,当时祂说:
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这解释了为何教会承认祂的人性全在于圣餐的圣礼中,这种承认是不可能的,除非祂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些灵人对这些事理解得很好,因为这些事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他们还说,唯独主拥有天堂里的权柄,因为天堂是祂的。对此,我被引导回答说,教会也从主自己的口中知道这一点,祂在升天前说:
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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