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03.视法律在自己之上,因而视自己在法律之下的君主认为王权在于法律,法律管辖他。他知道,法律体现了公平与正义,一切真正的正义或公平都是神性。但视自己在法律之上,因而视法律在自己之下的君主认为王权在于他自己,要么认为自己就是法律,或他就是体现在法律中的正义的权威。结果,他硬将神性归于自己;而事实上,他必须在神性之下。
1528.伴随恶欲和由此产生的享乐的生命有时在恶灵当中显为炭火。流入他们的主的爱和怜悯的生命就变成这种火。然而,他们幻觉的生命看似这种火发出的光;这光是微弱的,照不了多远。但当相爱的生命靠近时,这种燃烧的伪火就会熄灭,并变为寒冷;而那微光则变为黑暗。因为恶灵就住在黑暗中,令人惊愕的是,有些恶灵甚至喜欢黑暗,憎恶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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