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10.这时,我看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充满光,并取了一个人的形式;该形式最终被一道火光围绕,这道火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呈现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祂一出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当他们到来时,善人与恶人就分开了,善人往右边去,恶者往左边去。他们仿佛自动立刻这么做。往右边去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依次排列,往左边去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有序排列。然后,善人被留下来在他们当中形成天堂社群,而恶人则被扔进地狱。后来,我看见这道火光降至这个星球的下部,一个相当深的深处,当时,它一度显为接近纯光亮的一道火焰,一度显为接近微暗的一道光亮,又一度显为一种微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因为住在该星球下部的居民当中对源于良善的真理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接受,根本不是因为这道火光经历这种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下部既住有善人,也住有恶人;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主通过善人统治恶人。天使补充说,善人定期被主提入天堂,那时其他人占据了他们的地方,并且这一过程不断进行。随着这道火光下降,善人以同样的方式与恶人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因为恶人通过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人的家,并骚扰他们;这就是那次访问发生的原因。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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