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29.爱主就在于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得救的,那些接受主并信祂的人,而不是那些沉浸于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之人,因为后者不接受主并信祂;祂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从肉欲生的,从人意生的”表示沉浸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从神生的”表示重生。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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