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创世记10:1-32
1.这些是从挪亚的儿子出生的,就是闪、含、雅弗;洪水以后,他们都生了儿子。
2.雅弗的儿子是歌篾、玛各、玛代、雅完、土巴、米设、提拉。
3.歌篾的儿子是亚实基拿、利法、陀迦玛。
4.雅完的儿子是以利沙、他施、基提、多单。
5.各族的海岛就从这些人散布在他们的陆地上,各随各的舌头、宗族、民族。
6.含的儿子是古实、麦西、弗、迦南。
7.古实的儿子是西巴、哈腓拉、撒弗他、拉玛、撒弗提迦。拉玛的儿子是示巴、底但。
8.古实又生宁录。他开始成为地上的勇士。
9.他在耶和华面前勇于猎取;所以有话说,像宁录在耶和华面前勇于猎取。
10.他国的起头是巴别、以力、亚甲、甲尼,都在示拿地。
11.亚述从那地出来,建造尼尼微、利河伯城、迦拉,
12.和尼尼微与迦拉之间的利鲜;这就是那大城。
13.麦西生路低人、亚拿米人、利哈比人、拿弗土希人、
14.帕斯鲁细人、迦斯路希人(从他们出来的有非利士人)、迦斐托人。
15.迦南生长子西顿,又生赫
16.和耶布斯人、亚摩利人、革迦撒人、
17.希未人、亚基人、西尼人、
18.亚瓦底人、洗玛利人、哈马人。后来迦南的宗族分散了。
19.迦南的边界是从西顿伸向基拉耳,直到迦萨;又伸向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直到拉沙。
20.这些是含的儿子,各随他们的宗族、舌头、陆地、民族。
21.闪也生了儿子;他是希伯众子之父;是雅弗的哥哥。
22.闪的儿子是以拦、亚述、亚法撒、路德、亚兰。
23.亚兰的儿子是乌斯、户勒、基帖、玛施。
24.亚法撒生沙拉;沙拉生希伯。
25.希伯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名叫法勒,因为在他的日子,地分裂了;他的兄弟名叫约坍。
26.约坍生亚摩答、沙列、哈萨玛非、耶拉,
27.哈多兰、乌萨、德拉、
28.俄巴路、亚比玛利、示巴、
29.阿斐、哈腓拉、约巴。这些都是约坍的儿子。
30.他们所住的地方是从米沙伸向西发,到东边的山。
31.这些是闪的儿子,各随他们的宗族、舌头、陆地、民族。
32.这些都是挪亚儿子的宗族,按着他们的出生立族;洪水以后,列族就从他们散布在地上。
概览
1130.这一整章论述的主题是古教会及其传播(1节)。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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