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6.“以利沙、他施、基提、多单”是指如此多的民族,这种敬拜就存在于这些民族当中,他们还表示如此多的教义,也就是源于雅完所采用的外在敬拜的仪式。这从以下先知书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论到以利沙,以西结书上说: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可以作你的大旗;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推罗,推罗表示那些拥有属天和属灵的仪式,也就是认知的人;“埃及绣花”表示记忆知识,因而表示代表属灵事物的仪式;“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表示与内在敬拜相对应的仪式,因而表示属天事物的代表。在这种情况下,以利沙用于正面意义。论到“他施”,以赛亚书上说:
我要差遣他们当中的逃脱者到列族去,就是到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和土巴、雅完,并辽远海岛。(以赛亚书66:19)
同一先知书: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因为推罗已经荒废,甚至没有房屋可入。这是从基提地向他们披露的。(以赛亚书23:1, 14)
其它地方也提到了他施(以赛亚书60:9; 耶利米书10:9; 以西结书27:12; 诗篇48:7;);在这些地方,它表示仪式,也就是教义。论到基提,耶利米书上说:
你们且过到基提海岛去察看,到基达仔细查考,看曾有这样的事没有?(耶利米书2:10)
以赛亚书:
他又说,受欺压西顿的处女哪,你必不得再欢乐。起来,过到基提去,就是在那里也不得安歇。(以赛亚书23:12)
此处“基提”表示仪式。以西结书:
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就是基提海岛台阶的女儿作甲板。(以西结书27:6)
这论及推罗。“基提海岛的甲板”表示敬拜的外在,因而表示仪式,它们属于属天事物的类别。摩西五经:
必有船从基提岸边而来,苦害亚述,苦害希伯。(民数记24:24)
此处“基提”也表示外在敬拜或仪式。由此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所有这些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这些真实事物按自己的规律顺序和联系出现。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