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8.“我们要为自己立名”表示他们由此可以获得权力的声誉,这从“为自己立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事实上,他们知道,每个人都渴望进行某种敬拜,因为这种渴望是所有人都共有的,甚至存在于所有外邦民族或非基督徒当中。凡深思宇宙,尤其思想宇宙秩序的人都承认某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或实体;他因寻求自己的福祉,所以就向这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或实体献上自己的崇拜。此外,内在也有某种东西指示这一点,因为这种指示从主经由与每个人同在的天使流入。凡感觉不到这种流入的人都在地狱灵的控制之下,并且不承认神。那些建巴别塔的人因认识到这一点,于是就利用教义和神圣事物为自己立名,否则,他们就无法受到敬拜,这就是接下来这句话的意思,即“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面上”,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被承认。由此也可推知,这些人越能把头抬到天上,就越为自己立名。他们的统治权在那些拥有某种良心的人中间是最大的,因为他们可以随意把这些人带到任何地方;至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他们则利用各种外在约束来掌控。
6203.来自地狱的邪恶流注以下列方式产生:一个人陷入某种邪恶,首先是因为他屈服于它,然后是因为存心打算这么做,最后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且以之为快乐;这时,处于这种邪恶,或说这种邪恶在其中掌权的一个地狱就被打开了;因为众地狱照着邪恶及其所有种类而彼此区分开来。地狱被打开后,来自该地狱的一个流注便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开始邪恶,那么这邪恶便粘附于他,因为其气场现已包围他的地狱在他里面找到了相同的快乐,就是当它沉浸于自己的这种邪恶时所享受的那种。既然如此,地狱就不会放弃,而是顽固坚持,促使这个人思想这邪恶,先是时不时地想起,然后是每当有与之相关的事发生时就想起,直到最终它成了那始终掌控他的东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便四处寻求诸如支持这事不是一种邪恶的那类观念,直到他完全确信这不是邪恶。这时,他极尽所能地奋力摆脱外在约束,以使得邪恶变得既合法化又显得聪明,最后甚至变得又有魅力又有体面;如通过耍花招和欺诈进行通奸和偷窃,各种形式的高傲自夸,蔑视他人,辱骂,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迫害等等。它们就像明目张胆的偷窃,一个人一旦故意犯上两、三次,便欲罢不能;因为它们总是粘附于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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