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1.“耶和华降临”表示对他们的审判,这从上下文,以及论及耶和华时“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前几节(1302-1309节)论述的是建造一座城和巴别塔,接下来的几节(1319-1328节)论述的是变乱语言和分散,而“降临”当论及耶和华时,指的是审判发生之时。耶和华或主无处不在,并且自永恒就知道一切;因此,论到祂时,不能说祂“降临要看看”。只是字义用这些词语来表述,如此表述是为了适应世人看待事物的方式。而内义则不然,因为内义呈现的不是事物的表象,而是事物本来的样子。所以在本节,“降临要看看”表示审判。
审判论及邪恶达到顶点,或按圣言的话说,事情完结或罪孽满盈时的一种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每一种邪恶都有它可以达到的极限。当它超过这些极限时,就会招致邪恶的惩罚。这既适用于细节,也适用于总体。邪恶的惩罚就是那时所谓的审判。起初主似乎没有看见或发现恶事正在发生(因为当一个人做恶,却未受到惩罚时,他便以为主不在意这事,但当他受到惩罚时,就开始认为主看到了,甚至以为是主在惩罚他),因此,经上照着这些表象说“耶和华降临要看看”。
耶和华被描述为“降临”,是因为祂被描述为“至高者”或在“至高处”;这也与表象相符,因为祂不是住在至高处,而是住在至内在的地方,或说至深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至高”和“至内”具有同样的含义。另一方面,审判,或邪恶的惩罚发生在低层和最低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祂“降临”,如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摸山,山就冒烟。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诗篇144:5-6)
这也表示邪恶的惩罚,或审判。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也必降临在锡安山和它的冈陵上争战。(以赛亚书31:4)
同一先知书:
那时你降临,诸山在你面前崩裂。(以赛亚书64:3)
此处“降临”同样表示邪恶的惩罚或审判。弥迦书:
耶和华出了祂的地方,降临践踏地的高处;众山在祂以下熔化。(弥迦书1:3-4)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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