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10732.“当安息日,不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生火”表这时,人自己的爱,就是对自我或世界的爱决不可出现在此人里面来自主的每一个事物中。这从“火”和“以色列人的住处”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6832, 7324, 7575, 9141节),在此是指人自己的爱,也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这两种爱是一切恶欲,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源头;“以色列人的住处”是指与一个人同住并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住处”表示住在一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因而表示那些属于其心智的事物(7719, 7910, 8269, 8309, 10153节),在此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以色列人”表示教会(9340节)。由于“火”表示这类事物,故他们被禁止在安息日生火。至于被自己和自己的爱引导,而不是被主引导是怎么回事,可参看前文(107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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