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3001.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给他带来生命,无论他是善是恶,这一点从前面(1954,2021,2536,2658,2706,2886-2889节)解释圣言时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与这生命相对应的接受物通过神性流注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即:在它们看来,它们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就是生命与生命接受者的一种对应。接受者如何,其生命就如何。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便处于对应,因为他们适合接受,也的确为自己足够地接受这生命。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的人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这些人只有生命的表象,这种表象的性质和他们本身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点能以多种方式来说明,如:生命经由灵魂流入人体的运动和感觉器官,而这些器官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的动作和感觉的性质。这一点也能通过阳光所照射的物体来说明,它们所呈现的色彩就取决于接受形式的性质,或说这光照着接受形式的性质而产生色彩。但在灵界,由生命的流注所产生的一切变化或修改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为何聪明和智慧有那么多不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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