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9680.“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表在属灵良善与属天良善之间,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这从“圣”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至圣”是指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良善。后一种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而前一种良善,即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一切说明(参看9670节所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至内层天堂,对主之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内在良善,相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而对邻之仁的良善是中间天堂的内在良善,对主之信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这两层天堂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和教会一样。关于教会是内在和外在的,可参看前文(409, 1083, 1098, 1238, 1242, 4899, 6380, 6587, 7840, 8762, 9375节)。
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一切真理则照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程度而为神圣。之所以说良善是神圣的,并来自主,是因为唯独是神圣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祂(9229, 9479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居所被称为“圣所”,盛有法版的柜子被称为“至圣所”。因为法版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9503节),柜子是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主也存在于中间天堂,但更直接、更充分地存在于至内层天堂。因为那些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的人与祂同在,而那些通过信之真理与主结合的人是与祂同在,但更遥远。在中间天堂,他们通过植入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而与主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帷帐外的居所被称为“圣所”,在帷帐内的居所被称为“至圣所”。
一切神圣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神圣事物的源头,祂是真正的“至圣者”,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为你民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启示录:
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所以主也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5:19, 24; 10:20; 12:6; 17:7; 29:19; 30:11, 12, 15; 31:1; 37:23; 41:14, 16, 20; 43:3, 14; 45:11; 60:9, 14; 耶利米书50:29; 51:5; 以西结书39:7; 诗篇71:22; 78:41; 89:18; 列王纪下19:22等)。因此,在以色列人当中,凡代表主的东西,或从祂发出的良善和真理被献上之后就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在圣言中,“圣灵”也是从主发出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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