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327

1327.“因为耶和

1327.“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表示这个古教会的状态,即:内在敬拜开始消失。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经上说的是“全地的语言”,而不像前面(11:7)那样说的是那些开始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之人的语言。“全地面”表示教会的状态,因为“地”是指教会,如前所示(662, 1066节)。关于大洪水后的教会,情况是这样:圣言特别提到了三个教会,即:以挪亚命名的第一个古教会;以希伯命名的第二个古教会;以雅各命名,后来以犹大和以色列命名的第三个古教会。
被称为挪亚的第一个古教会是这样:该教会可以说是随后的教会之母;和通常众教会起初的情况一样,它比继它之后的教会更无瑕疵、清白无邪,这一点也可从本章第1节(11:1)清楚看出来,那里说它有一种语言,即有一种教义;也就是说,所有教会成员都视仁爱为本质。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其它教会一样,这第一个古教会也开始衰落,主要是因为许多人开始将敬拜转到自己身上,以便他们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这一点从第4节(11:4)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我们要为自己立名”。在教会中,这种人不可避免地就像某种发酵剂,或引发火灾的火把。当亵渎神圣之物的危险因此一触即发(参看571, 582节)时,按照主的旨意,该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内在敬拜消失了,而它的外在敬拜保留下来,这在此由“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来表示。由此也清楚可知,被称为“巴别”的这种敬拜在第一个古教会中并不盛行,而是盛行于随后的教会,那时,人们开始被拜为神,尤其在他们死后。这就是如此多的异教神明的起源。
之所以允许内在敬拜消失,外在敬拜保留,是为了防止神圣之物遭到亵渎。因为亵渎神圣之物伴随着永恒的诅咒。除了拥有信之知识或认知,也承认它们的人外,没有人能亵渎神圣之物。凡没有信之知识或认知的人都不能承认它们,更不能亵渎它们。能被亵渎的是内在事物,因为神圣之物居于内在事物,而非外在事物。这种情况类似于一个人虽作了恶,却没有恶意。他所作的恶不能归咎于他,就像不能归咎于一个并非故意作恶的人或缺乏理性的人一样。因此,凡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却仍有外在敬拜的人,都不能亵渎属于永生的事物,因为他不相信永生的存在。而那些既知道又承认它的人就不同了。
这也是为何宁可允许一个人沉浸在欲望和快乐中,从而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也不允许他进入对内在事物的认识和承认,从而亵渎它们。由于这个原因,今天的犹太人被允许沉浸在贪婪中,以这种方式防止他们承认内在事物,因为他们就是那种若承认它们,必会亵渎之的人。没有什么比贪婪更能将一个人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的了,因为贪婪是最低级的世俗欲望。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内的许多人,也适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尽管后者,即外邦人是所有人中最不能亵渎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这也是为何这句话表示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敬拜变得外在,没有任何内在敬拜在里面。
以色列人和后来的犹太人被掳,囚禁在巴比伦就代表并表示这种情形。对此,耶利米书上是这样写的:
无论哪一族哪一国,不服侍这巴比伦王,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剑、饥荒、瘟疫刑罚这民族,直到我藉他的手将他们完全消灭。(耶利米书27:8)
“服侍巴比伦王,把颈项放在他的轭下”是指被完全剥夺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认识和承认,由此被剥夺内在敬拜。
这一点在耶利米书的其它地方更为明显:
耶和华对住在这城里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与你们一同被掳的弟兄如此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耶利米书29:16-17)
“住在这城里,不去巴比伦王那里”代表和表示那些拥有内在事物或信之真理的知识,却亵渎它们的人。论到这种人,经上说祂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也就是对亵渎的各种惩罚,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
“巴别或巴比伦”表示那些剥夺他人认识并承认真理的一切能力的人。这一点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代表和表示:
我必将犹大人全都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用剑击杀他们。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仇敌要掠夺它们,带走它们。(耶利米书20:4-5)
此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在内义上表示信的知识或认知。
又:
我必召巴比伦王与北方的众宗族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民族。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使他们成为一片废墟,一阵嘘声和永久的荒地。这全地必成为一片荒地。(耶利米书25:9, 11)
此处“巴比伦(即巴别)”用来描述信的内层事物,或内在敬拜的荒废。事实上,如前所示(1321, 1326:6节),凡崇拜自我的人都没有信之真理。这种人摧毁、荒废和囚禁一切真实事物。这就是为何巴比伦也被称为“行毁灭的山”(耶利米书51:25)。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前文(1182节)。

宇宙星球 #122

122.除上述原因外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属天的奥秘 #9987

9987.“这是你要

9987.“这是你要对他们所做的事”表秩序的一个律法。这从“事或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事或话”是指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秩序的一个律法,如下文所述。就一般意义而言,“话”表示口中所说的话,或言语;由于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来表达的心智的思维,所以“话”也表示正在思想的事。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被称为“话”。但“话”在更宏大的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都是神性真理。因此,诗篇上说: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着祂口中的灵(或气)而成。(诗篇33:6)
  此处“耶和华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口中的灵或气”是指祂的真理所带来的生命;藉祂的话而造的“诸天”,以及“其万象”是指天使,不过是在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程度之内。“诸天”之所以表示天使,是因为他们构成天堂。此外,由于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所以“天使”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192节);“天上的万象”在抽象意义上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的“圣言”表示什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表示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主是圣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了(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即话)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诗篇10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并没有父的话存在你们里面,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8, 40)
  同一福音书:
  我已将你的圣言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求你用真理使他们分别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4, 17)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或话”,在至高意义上则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9952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详细解释可参看前文(2760-2762节)。
  这解释了为何来自神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祂的话,如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队前发出响声,祂的营地甚大;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约珥书2:11)
  耶和华发出的“响声”是指从神来的真理(9926节);“耶和华的营地”是指天堂(参看4236, 8193, 8196节);由此明显可知“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表示那些遵行神之真理的人。马太福音:
  凡听见天国的话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话,当下欢喜领受,然而他没有根。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话,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话挤住了;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话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19-23)
  “话”在此是指神之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天国的话”,是因为它是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因为“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
  由此可见,“话”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如约翰福音: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此,十诫也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话”之所以是指秩序的一个律法,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带来天堂里的秩序,以致它构成那里的秩序。因此,天堂秩序的律法由神性真理构成(1728, 1919, 2258, 2447, 4839, 5703, 7995, 8513, 8700, 8988节)。本章的“话”所表示的秩序律法就是主荣耀祂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这就是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由此而来的相对意义上的主题则是人的重生,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4402, 5688节)。这尤其是秩序的律法,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里的秩序,凡正在重生的人都在被重塑,以适合这秩序。因此,那些处于这种秩序的人住在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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