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0.要详细解释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会花费大量时间,因为这需要详细阐明偶像崇拜的种类和衍生。若不从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对某些事物的亵渎,如对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以及由此而来的理性事物,最终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亵渎,就无法认识它们。对这些事物的亵渎本身构成偶像崇拜的属和种。这并不包括对偶像的敬拜,也就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外在偶像崇拜能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与仁爱结合,如在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的情形。在圣言中,内在偶像崇拜由外在偶像崇拜来表示。出生或诞生、世代,以及他们的婚姻,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婚姻,恰如10:27,29所描述的那些血亲关系和婚姻。
4417.有一次,我与灵人谈论生命,大意是:人凭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可言,而是从主接受生命,尽管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对比4320节)。首先我们谈论了何为生命,即生命在于理解力和意愿;由于一切理解皆与真理有关,一切意愿皆与良善有关(4409节),所以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生命。但一些推理灵(有些灵人不得不被称为推理者,因为他们总是推理某事是否真实,这种人绝大部分在一切真理上处于模糊状态)回答说,那些没有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之人仍具有生命;事实上,他们相信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拥有更真实的生命。但我蒙引导回答他们说,恶者的生命在他们看来的确像是生命,但这是一种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生命。我还告诉他们,他们从以下考虑能认识到这一点,即:如果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构成来自神性的生命,那么理解虚假和意愿邪恶就不可能构成生命。因为邪恶与虚假是生命本身的对立面。
为叫他们信服这一切,他们被指示自己的生命是何性质。当显为可见时,这生命看似炭火发出的充满烟雾的光。当居于这劣质之光时,他们只以为其思维和意愿的生命是那里唯一的生命,并且因以下事实而如此认为:他们根本看不见对真理的理解之光,也就是生命本身的光。因为他们一进入这光,自己的劣质之光就变暗,以致他们根本什么也看不清,因而什么也领悟不了。他们还被指示那时因着移除他们从虚假所得的快乐,其生命的状态变成什么样子;在来世,这种移除通过与相联的灵人分离实现。一旦分离,他们看上去脸色苍白,就像死尸的脸,以致他们可被称为死亡的形像。关于动物的生命,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个主题会有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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