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0.要详细解释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会花费大量时间,因为这需要详细阐明偶像崇拜的种类和衍生。若不从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对某些事物的亵渎,如对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以及由此而来的理性事物,最终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亵渎,就无法认识它们。对这些事物的亵渎本身构成偶像崇拜的属和种。这并不包括对偶像的敬拜,也就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外在偶像崇拜能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与仁爱结合,如在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的情形。在圣言中,内在偶像崇拜由外在偶像崇拜来表示。出生或诞生、世代,以及他们的婚姻,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婚姻,恰如10:27,29所描述的那些血亲关系和婚姻。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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