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0.要详细解释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会花费大量时间,因为这需要详细阐明偶像崇拜的种类和衍生。若不从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对某些事物的亵渎,如对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以及由此而来的理性事物,最终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亵渎,就无法认识它们。对这些事物的亵渎本身构成偶像崇拜的属和种。这并不包括对偶像的敬拜,也就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外在偶像崇拜能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与仁爱结合,如在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的情形。在圣言中,内在偶像崇拜由外在偶像崇拜来表示。出生或诞生、世代,以及他们的婚姻,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婚姻,恰如10:27,29所描述的那些血亲关系和婚姻。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1530.圣言已经向所有人证明,事实就是如此;如当主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现时,因为那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祂以这样的方式向他们显现的唯一原因是,他们的内在视觉已经打开。先知书也证实了这一点,如以赛亚书论到主在天上的国度时说: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启示录论到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主的国度时说: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又: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此外,当主向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和七十个长老显现时,经上说:
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由于主的属天和属灵品质在天使的外在视觉面前显为太阳和月亮,所以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表示属天之物,“月亮”则表示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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