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0.要详细解释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会花费大量时间,因为这需要详细阐明偶像崇拜的种类和衍生。若不从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对某些事物的亵渎,如对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以及由此而来的理性事物,最终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亵渎,就无法认识它们。对这些事物的亵渎本身构成偶像崇拜的属和种。这并不包括对偶像的敬拜,也就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外在偶像崇拜能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与仁爱结合,如在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的情形。在圣言中,内在偶像崇拜由外在偶像崇拜来表示。出生或诞生、世代,以及他们的婚姻,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婚姻,恰如10:27,29所描述的那些血亲关系和婚姻。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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