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89.进入来世的灵魂惊讶地发现,其他人的思维是以这种方式交流的。他们还惊讶地发现,人们不仅能瞬间知道其他人是哪种性格,还知道他的信是何性质。我告诉他们,一旦与肉体分离,灵人就会获得更出色的能力。在肉身生活期间,感官对象,以及由这些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印象所产生的幻想会带来影响或不断流入,更不用说对未来的忧虑;外在刺激所引起的各种贪欲;对衣、食、住和子女的挂怀,等等。在来世,人们从不思想这些东西。当这些想法被当作障碍和阻碍,连同与粗糙的感觉有关的肉体欲望被除去时,人们必然进入一个更完美的状态。这些官能依旧保留,只是更加完美、清晰和自由;这一点尤其适用于那些过着仁爱和对主之信,以及纯真生活的人。他们的官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远远胜过他们在肉身中所拥有的官能,直到最终甚至达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官能。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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