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4411.眼睛的每一个部位在众天堂都有自己的对应物,如这三种体液:水样液,玻璃体液和晶状液就是如此;不仅体液是这样,而且膜,甚至一切部位都是这样。眼睛的更内在部位拥有更美丽、更快乐的对应物;然而,这些对应物在此天堂和彼天堂是不同的。当从主发出的光流入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时,它在那里作为被称为仁爱的良善被接受;当这光或直接或间接流入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时,它作为根植于仁爱的真理被接受;但当这真理或直接或间接流入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时,它以属灵物质所形成的物体被接受,在那里看似天堂花园,在有些地方则看似含有宫殿的城市。这些对应物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地连续呈现给天使的外在视觉。人也一样。在他的终端部位,也就是眼睛里面,所流入的真理通过眼睛的视觉以物质形式呈现自己,其物体就是可见世界中的物体。当爱与仁,因而信存在于人里面时,他的内层就具有上述对应物的性质,因为他对应于三层天堂,就像一个微型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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