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属天的奥秘 #5051

5051.我在宁静的

5051.我在宁静的梦中看见几棵树栽在一个木制容器里,其中一棵高,一棵矮,两棵小。那棵矮树给予我极大的快乐,一种我无法言表的极度愉悦的平安感充满我的内心。一觉醒来,我与那些引发这梦的人交谈。他们都是天使灵(参看1977, 1979节);他们告诉我,我所看到的都表示什么,即表示婚姻之爱,其中:高树表示丈夫,矮树表示妻子,两棵小树表示孩子。他们还告诉我,充满我内心的极度愉悦的平安感用来表明那些在来世过着真正婚姻之爱生活的人所享有的平安的愉悦。他们补充说,像这样的人就是那些属于膝盖以上的大腿区域的人,而那些状态还要愉悦的人则属于两腰区域。我还被指示,该区域通过脚与脚底并脚跟交流。这种交流的存在还可从大腿的大神经明显看出来,这条大神经所发出的分支不仅通过腰进入生殖部位,也就是婚姻之爱的器官,还通过脚进入脚底和脚跟。当时,这些天使灵还向我透露,在圣言中,当雅各与天使摔跤时,扭了的大腿窝和筋是什么意思(创世记32:25, 31, 32;参看4280, 4281, 4314-4317节)。
  此后,我看见一只大狗,就像被古作家称为冥府守门狗的那种,它张开可怕的嘴巴。我被告知,像这样的狗表示防止人从天堂的婚姻之爱逾越到地狱的奸淫之爱的守卫。因为天堂的婚姻之爱就在于一个人与他极其温柔爱着的妻子,以及他的孩子过着在主里面满足的生活。在世上,这爱带给他深深的愉悦,在来世则带给他天堂的喜乐。但是,如果他从这爱逾越到它的对立面,并且这对立的爱在他看来似乎含有天堂的快乐在里面,尽管它是地狱的快乐,那么类似冥府守门狗的狗就表现为一个守卫,防止这两种对立的快乐之间有任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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