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1.关于人的自我,即对肉体和世俗的人来说它是何性质,对属灵人来说是何性质,对属天人来说又是何性质,有无数可说的。对肉体和世俗的人来说,自我就是他的全部。除了这自我之外,他什么都不知道。如前所述(123节),他以为他若真的失去他的自我,就会灭亡。对属灵人来说,自我也有这种表象,因为尽管他知道主是万有的生命,赐下智慧和聪明,因而赐下思考和行动的能力,但他只是说说而已,并未发自内心相信。然而,属天人承认主是万有的生命,并赐下思考和行动的能力,因为他发觉事实的确如此。他从不渴望自我,但主仍赐给他一种自我;这自我与对良善和真理的一切感知,以及一切幸福结合在一起。天使就拥有这样的自我,同时拥有最大的平安和宁静,因为他们的自我拥有属于主的事物在里面;主掌管他们的自我,也就是通过他们的自我掌管他们。这种自我完全是属天堂的,而肉体人的自我是属地狱的。关于这种自我,容后详述。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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