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1.关于人的自我,即对肉体和世俗的人来说它是何性质,对属灵人来说是何性质,对属天人来说又是何性质,有无数可说的。对肉体和世俗的人来说,自我就是他的全部。除了这自我之外,他什么都不知道。如前所述(123节),他以为他若真的失去他的自我,就会灭亡。对属灵人来说,自我也有这种表象,因为尽管他知道主是万有的生命,赐下智慧和聪明,因而赐下思考和行动的能力,但他只是说说而已,并未发自内心相信。然而,属天人承认主是万有的生命,并赐下思考和行动的能力,因为他发觉事实的确如此。他从不渴望自我,但主仍赐给他一种自我;这自我与对良善和真理的一切感知,以及一切幸福结合在一起。天使就拥有这样的自我,同时拥有最大的平安和宁静,因为他们的自我拥有属于主的事物在里面;主掌管他们的自我,也就是通过他们的自我掌管他们。这种自我完全是属天堂的,而肉体人的自我是属地狱的。关于这种自我,容后详述。
590.“后悔”与智慧有关,而“心中忧伤”与爱有关。若不参考存在于人身上的东西,也就是借助表象,这一点无法解释清楚。人的每个思维观念都包含来自理解力的某种东西和来自意愿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来自其思维的某种东西和来自其爱的某种东西。无论什么观念,若不从他的意愿或爱汲取某种东西,就不是一个观念,因为他只能出于他的意愿思考。思维和意愿之间存在一种永恒的、牢不可破的婚姻,以至于人的思维观念里面天生就有,或粘附着属于其意愿或爱的东西。从人的这种状态可以知道构成主怜悯的东西,即智慧与爱,或确切地说,似乎有可能对它们形成某种概念。故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对每个事物的双重表述几乎无处不在:一种表述包含属灵之物,另一种表述则包含属天之物。主怜悯的属灵一面是智慧,属天一面则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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