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414

1414.由于此处论

1414.由于此处论述的是主,所以这些话包含的奥秘比任何人所能想象和宣称的还要多。因为此处在内义上是指主降生后的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奥秘,几乎无法解释明白。只能说,主和其他人一样,只是祂从耶和华成孕,但仍从童女母亲出生,并因从童女出生而具有所有人都有的一切软弱。这些软弱是肉体的,本节论到它们说,主将要离开它们,以便属天和属灵事物可以呈现给祂看。有两种遗传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来自父亲,另一种来自母亲。主来自父亲的遗传是神性,但来自母亲的遗传是人性的软弱。人从母亲那里遗传而来的这种人性的软弱,就是他在重生时被驱散的肉体之物;而人从父亲那里获得的东西则永远保留。但是,主来自耶和华的遗传是神性,如前所述。另一个奥秘是,主的人性或人身也要成为神性。唯独主里面有肉体的一切与神性的一种对应关系。这是一种最完美,或说无限完美的对应关系,它产生了肉体事物与神性属天事物的合一,以及感官事物与神性属灵事物的合一。所以祂成为完美的人和唯一的人。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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