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416

1416.“我要使你

1416.“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天上和地上的国,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在内义上是指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因而是指全世界所有拥有爱和仁的属天元素的人。由于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一切属天品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良善,因而表示祂的国,这国就存在于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里面。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本身就是“一个大民族”,因为祂是属天之物本身和良善本身。爱和仁的一切良善唯独源于祂,这也解释了为何主构成祂自己的国度,也就是说,祂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如天上的一切天使所承认的那样。由此清楚可知,“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
就内义而言,凡论述主和爱的属天事物的地方,“民族”(nation)都表示主和一切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前面(1258,1259节)关于“民族”(nation)和“列族或多族”(nations)含义的引证清楚可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得到证实。论到亚伯拉罕,经上说:
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创世记17:5)
“亚伯拉罕”这个名字中的字母“h”发音柔和,取自耶和华的名,因为他代表耶和华或主。同样,经上论到撒莱说:
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从她赐一个儿子给你。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创世记17:15-16)
此处“多族”表示爱的属天事物,“百姓的君王”表示源于这爱的信之属灵事物,它们唯独属于主。
论到雅各说:
你的名不再叫雅各,以色列才是你的名;就给他起名叫以色列。神说,我是雷神(译注:即希伯来语中的沙代神),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两腰而出。(创世记35:10-11)
此处“以色列”表示主,如一些人所熟知的,主自己就是至高意义上的以色列。当祂是“以色列”时,很明显,“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以及“从他两腰而出的列王”表示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表示所有拥有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人。论到亚伯兰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经上说:
至于这婢女的儿子,我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因为他是你的种。(创世记21:13, 18)
至于以实玛利代表什么,可参看那节经文所给出的解释;“亚伯兰的种”表示爱本身,“民族”这个词由此而与从以实玛利出生的人有关。
“民族”(nation)表示爱的属天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众民中作属我的宝贵产业;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神圣的民族。(出埃及记19:5-6)
“祭司的国度”,就是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凭爱的属天事物而被公开称为“神圣的民族”;而主来自其王权的国度凭爱的属灵事物而被如此描述,被称为“神圣的人民或圣洁的民”;因此,上述经文中“从两腰而出的列王”是指属灵事物。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从我面前背离,以色列的种也就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是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6)
“以色列的种”表示仁之属天品质或实体,当这种不复存在时,主面前就不再有一个民族。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这尤其论及各民族(译注:新世纪版本,非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但一般论及所有虽没有知识,但却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这些人是一个“民族”,因为他们是主国度的成员。诗篇:
使我见你选民的善,乐你民族的乐,因你的产业而荣耀。(诗篇106:5)
此处“民族”明显表示主的国。“民族”表示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上古教会成员正是出于对“民族”这一含义的感知才划分为单独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他们通过这种划分来感知主的国度,因而感知属天之物本身。由这种感知产生了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说产生了象征,由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象征又产生了代表。

属天的奥秘 #4417

4417.有一次,我

4417.有一次,我与灵人谈论生命,大意是:人凭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可言,而是从主接受生命,尽管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对比4320节)。首先我们谈论了何为生命,即生命在于理解力和意愿;由于一切理解皆与真理有关,一切意愿皆与良善有关(4409节),所以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生命。但一些推理灵(有些灵人不得不被称为推理者,因为他们总是推理某事是否真实,这种人绝大部分在一切真理上处于模糊状态)回答说,那些没有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之人仍具有生命;事实上,他们相信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拥有更真实的生命。但我蒙引导回答他们说,恶者的生命在他们看来的确像是生命,但这是一种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生命。我还告诉他们,他们从以下考虑能认识到这一点,即:如果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构成来自神性的生命,那么理解虚假和意愿邪恶就不可能构成生命。因为邪恶与虚假是生命本身的对立面。
为叫他们信服这一切,他们被指示自己的生命是何性质。当显为可见时,这生命看似炭火发出的充满烟雾的光。当居于这劣质之光时,他们只以为其思维和意愿的生命是那里唯一的生命,并且因以下事实而如此认为:他们根本看不见对真理的理解之光,也就是生命本身的光。因为他们一进入这光,自己的劣质之光就变暗,以致他们根本什么也看不清,因而什么也领悟不了。他们还被指示那时因着移除他们从虚假所得的快乐,其生命的状态变成什么样子;在来世,这种移除通过与相联的灵人分离实现。一旦分离,他们看上去脸色苍白,就像死尸的脸,以致他们可被称为死亡的形像。关于动物的生命,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个主题会有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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