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22.“祝福你的,我必赐福与他们”表示一切幸福属于那些从心里承认主的人。这从“祝福或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或赐福”包含从主接受的每一个事物,既包括良善,也包括真理,因而包括一切属天、属灵、属世、世俗或肉体的良善和真理。由于就普遍意义而言,“祝福或赐福”包含这一切,所以“祝福或赐福”在各个地方的含义从它所在的语境可以看出来,因为它适合那时它所论及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祝福你的,我必赐福与他们”表示一切幸福属于那些从心里承认主的人,因为如前所述(1401-1402节),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
“称颂(Bless)耶和华(或主)”是古人当中一种常见的说话形式,这一点从圣言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当在各会中称颂主神。(诗篇68:26)
又:
要向耶和华歌唱,称颂祂的名,天天传扬祂的救恩。(诗篇96:2)
但以理书:
这奥秘就在夜间异象中显明,但以理便称颂天上的神。他说,神的名永永远远当受称颂,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于祂。(但以理书2:19-20)
论到撒迦利亚和西面,我们也读到,他们都称颂神(路加福音1:64; 2:28)。在这些经文中,很明显,“称颂主”(bless the Lord)就是向祂歌唱,传扬祂的救恩,传讲祂的智慧和能力,因而从心里称谢和承认主。凡这样做的人必被主赐福,也就是被赐予那些属于赐福或祝福的事物,即属天、属灵、属世、世俗和肉体的良善。当这些事物按这个顺序相继到来时,它们就是良善并产生幸福。
由于“称颂耶和华(或主)”和“被耶和华(或主)赐福”是一种常见的说话形式,所以人们也常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Blessed be Jehovah)。如诗篇: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祂听了我恳求的声音。(诗篇28:6)
又: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祂向我施展奇妙的怜悯。(诗篇31:21)
又:
神是应当称颂的!祂并没有推却我的祷告,也没有叫祂的怜悯离开我。(诗篇66:20)
又:
独行奇事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祂荣耀的名也当称颂,直到永远。愿祂的荣耀充满全地。(诗篇72:18-19)
又:
耶和华啊,你是应当称颂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篇119:12)
又:
耶和华我的磐石是应当称颂的,祂教导我的手。(诗篇144:1)
路加福音:
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了,就预言说,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眷顾祂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路加福音1:67-68)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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