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437

1437.“他们都出

1437.“他们都出来往迦南地去”表示祂以这种方式接近爱的属天事物,这从“迦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迦南地”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事物明显看出来。原因在于,代表性教会就是在那地建立的;在该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代表主,以及祂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这不仅适用于仪式,还适用于与这些仪式相关的一切,包括事奉的人,他们所事奉的事,甚至事奉的地方。由于代表性教会在那里,所以这地被称为圣地,尽管它一点都不神圣,因为那里住着崇拜偶像和亵渎者。这就是此处和下文中的“迦南地”表示爱的属天事物的原因。事实上,爱的属天事物,也唯独这些事物存在于主的国度,并构成祂的国。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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